第166章 见到我就跑?-《来吻我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卷曲的波纹像湖水荡漾,颜色搭配上,美得让人难以移开眼睛。

    肤色玉白,身材纤瘦,眸乌点星。

    女孩子们盯着她的眼神,甚至远比男孩子们还要狂热,似乎此刻盯着看,就能知道她到底美在哪里。

    原来这就是那个带头反抗的尖子班班。

    原来她就是丁费思,和祝野谈恋爱的丁费思。

    她比照片上,好看太多。

    走上演讲台,和其他单科状元一起领奖状,她无疑是颜色最鲜妍的那一个。

    从那次领奖之后,从开始有女孩子学她,到随处可见绑发带的女孩子,甚至越演越烈,校门口的文具店都开始卖各式各样的丝带。

    可是依旧只有丁费思那么好看。

    墨绿色的发带,只有她绑的时候清艳夺目。

    而那条墨绿色丝带,后来换了主人。就在祝野保送走的那一天,她绑在了他手腕上。

    现在绑在祝野的床头上。

    那三年,一直绑在祝野床头。

    祝野醒来的时候,床上已经空了,他揉了揉眉心坐起来,被撩起的上衣下滑。

    下滑?

    他余光瞥见一抹红。

    走进浴室,对着镜子撩起上衣。

    丁费思用口红在他腹肌上写了字,艳丽的红在线条分明的腹肌上游走,像女孩子涂了红色指甲油的手轻轻摩挲过腹肌,性张力被拉满。

    如果,丁费思写的不是“臭傻逼”的话,画面可能还会好看一点。

    祝野:“……”

    杨梓知道自己买的口红被这么用了,可能会暴打他一顿。

    商科的作业不少,但是抄起来,远比中文系容易得多。

    这是丁费思继续念商科的原因。

    但是这个学期,从开学到现在半个多月,她一节课都没旷过,班上人每天都能看见丁费思,甚至看见她出入图书馆,借商科的书,交上去的金融论文还破天荒被表扬了。

    …不对啊,费大以前的个性呢?

    实际上,丁费思在尝试做商科的毕业论文,这是华大转系的要求。

    要做完本系的毕业论文,才允许转系,或者,考到本专业前百分之五,但后者,丁费思显然做不到。

    她想考中文系的研,就不能混日子了。

    丁费思在商学院里,却迎头碰上了鹿豫,出于有求于人的目的,她赶紧叫住对方。

    鹿豫脚步一滞,让其他几个人先离开。

    鹿豫居然把长发剪了,此刻穿着大衣和西裤,颇有几分稳重和正式。

    如果不了解他,恐怕会觉得他属于精英类型的人。

    他走近几步,把手插进兜里,嘲讽道:“那天晚上你跑路真够快。”

    她极力辩解:“我不是跑路,我只是去下棋。”

    鹿豫才不管她是下棋还是慌不择路地逃跑,反正结果都一样,现在还不是得乖乖和他伸手打招呼。

    丁费思醉翁之意不在酒,试探道:“今天我有时间,我帮你看看你适合的文风和题材?”

    鹿豫的表情看不出开心还是不开心。反正能捉弄她,就挺有意思。

    她在图书馆,帮他找了几本介绍题材分类的书籍,想让他翻一翻。

    拿着书走出书架间的时候,她低着头看书,却生生撞上了男人的胸膛。

    她下意识捂住头,抬头看对方,一眼却错愕。

    丁费思要走,祝野拎着她的帽子不让她走,“见到我就跑?”

    (本章完)


    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