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宋朝歌点头。 “那就是青梅竹马了。”江辰有感而发。 曹锦瑟笑容不变,只是不留痕迹的朝口无遮拦的某人看了眼。 “说起来,倒也算是吧。” 宋朝歌目露缅怀之色,“我记得,我们小时候很热闹,白天黑夜都是成群结伴,不像现在,就连找个人吃饭,都不知道约谁。” 看来人世间的道理都是一样。 不管阶层高低,都是越长大,越孤单。 “江兄,你应该也有青梅竹马吧。” 他询问江辰。 江辰诧异点头,居然问道:“宋先生怎么知道?难道见过?” 人家话赶话顺势问一句,不是很正常? 宋朝歌摇头,玩笑道:“应该没。” 江辰看了眼曹锦瑟,像是比较般,介绍道:“和曹小姐一样,我的青梅竹马也很优秀的,她叫方晴,是一名出色的律师。” 要是方晴在这里,或多或少应该会心生感动。 看看这张饭桌上此时坐的都是谁。 道姑妹妹就不提了,哪一位,不是普罗大众眼里的神仙人物。 “这个名字,我好像听过。” 宋朝歌目露思索。 “她以前就在京都工作。” “我好像也听过她,当初那个摊贩捅城管的案子,就是她负责辩护的吧。”曹锦瑟道。 “原来是她,她居然是江兄的发小,难怪我觉得耳熟。那个案子,就算顶尖的律师,都不一定会接……” “顶尖的律师不会接,所以那样的案子才有机会落到她那样的新人菜鸟手中啊。” “你刚才不是还夸她出色吗?”曹锦瑟道。 江辰看去,“出道以来接的案子胜率百分百,难道不算出色?” 的确。 方晴经历的案子确实并不多,一炮而红后没多久,就因为某种原因被迫中止职业生涯,甚至差点永远留在国外。 “咚咚咚……” 服务员进来,开始上菜。 江辰没有继续介绍方晴,提醒到了这里如果有些事还是不记得,那就没必要强求了。 “宋先生,上次在濠江,多有得罪……” “赌牌竞争,全凭实力,事情已经过去,江兄就不必耿耿于怀了。” 瞅瞅。 多大的胸襟。 “宋先生这么说,那我就放心了,其实今天是我主动提出要来的,听说是宋先生,我觉得今晚我非来不可。” 说着,江辰让服务员上酒。 绕是曹锦瑟都用力压抑嘴角,差点笑出声。 “不管宋先生怎么想,我都觉得我应该敬宋先生一杯。我先干为敬,宋先生随意。” 江辰倒了两杯酒。 宋朝歌当然也懂神州的酒桌文化,哪能让某人专美于前,“江兄,共饮。” 气氛融洽了。 道姑妹妹开启了她的吃货本色,拿起餐具低头干饭,周围发生的一切好像都与她无关。 曹锦瑟无疑被喧宾夺主了,明明她今晚该是主角才对,可进来前还扭扭捏捏的某人坐下后好像被夺舍了灵魂,表现太过突出,甚至让男女主角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。 “江兄,还是慢点喝吧。” 江辰的酒量其实不是太好,可喝酒这东西,确实是看状态的,得看和谁喝。 他今晚的状态就好像格外的生猛,把宋朝歌喝的似乎没法招架,主动开了口。 “宋先生,这是我们第一次喝酒,俗话说的好,酒逢知己千杯少,人生得意须尽欢。” 说着,文采斐然的江辰又举起了杯子。 宋朝歌脸上流露出一缕无奈,可谁叫他修养超群,只能举杯相陪。 这家伙莫非是打着把人灌醉的主意? 曹锦瑟自然看出某人的反常,不过她始终隔岸观火,没有干涉。 和一名君子比谁更君子很累。 可更累的是与一名伪君子比谁更虚伪。 一天没有得闲下午还看了台鬼戏的江辰实在是没有可那份心力,所以干脆换了种方式。 酒桌上,不谈其他。 这是神州大地自古以来的光荣传统。 化繁就简的劝酒大法使出,成功让对方大乱阵脚,甚至江辰自己都发觉对方看自己的眼神,透着惊疑与异样。 酒量相差不大的情况下,最后的结果,无疑是两败俱伤。 散场的时候,两个男人的步伐都有些摇摇晃晃。 “宋先生,改日再聚。” 江辰满身酒气。 宋朝歌也好不哪去,就是城府再深,心机再强,也改变不了生理反应。 要不是刚才见情况不对,曹锦瑟及时叫停,恐怕真有人会吐了。 或许是醉了,宋朝歌都没再客套,只是摆了摆手,步伐凌乱的走向车子。 自然不用担心他。 通过亮起的车灯就知道车里有司机在等候,只不过奇怪的是,宋朝歌已经喝成这样,竟然都没下来迎接。 “上车。” 曹锦瑟当然不会去搀扶一个醉鬼,走到车旁,只是拉开车门。 第(2/3)页